昨日从武汉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管理工作会上获悉,今年6月底前小区业主委员会实现“应建尽建”。
武汉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业主委员会建设是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化的体现,是当前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社区治理现代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小区交付的房屋面积达到总面积50%以上;首次交付起满2年且交付的房屋面积达到小区总面积20%以上的。成立业主大会后,再由业主选举业委会。
目前,全市有物业小区1832个,组建了业主委员会833个,组建率为45.47%。根据要求,各区符合组建条件的小区,全部在6月底以前完成业委会的组建,期满应进行换届的业委会今年全部按期换届。
据了解,今年,我市要形成街道社区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企业“三方联动”的社区治理格局,推进双向进入,建立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矛盾调处机制,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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