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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开发商盖楼擅自加层 受拖累业主难办证
开发商擅自将规划3层的楼房“长高”到7层,毫不知情的业主住进新房,直到办理房屋“两证”时,才发现开发商对房屋“做了手脚”。
市民宋先生反映,2001年他在马沧湖路一小区买了一套住房,至今还没有办下房产证和土地证。据他了解,当初修建房屋的时候,开发商将原本规划为3层的房子私自建到了7层。由于违规扩建,土地部门要求开发商交纳罚款,开发商却一直拖欠罚款,至今不能给购房者办房地证。
据武汉市规划国土局地籍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开发楼盘时开发商手续齐全但建设违规,比如增加层数、面积等,私自将房屋“长高长胖”,均违反规划设计许可,不能办理房屋“两证”。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开发商必须接受处罚,经完善手续后业主才能办证。
此外,由于过去房屋开发,一般是先发临时土地证,开发商交齐相关费用,再发正式土地证,但不少开发商将房屋出售后,没有及时补交费用。因开发商用地手续不全,相关土地费用没有补齐的,也不能办理“两证”。
该负责人说,2004年时,武汉曾开展建筑项目违规清查补办手续,共处理了600多个项目。对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联合制定相关政策,逐步解决。
【旧闻】
修房盖屋也要贯彻阶级路线
修房盖屋是群众生活的一件大事,必须加强领导,认真贯彻阶级路线。
对待修房盖屋问题,不同阶级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和要求,贫下中农社员首先考虑的是集体的利益,他们担心自己修屋会影响集体的生产,给集体增加麻烦。有些富裕中农社员的态度则完全相反,尽管他们的房屋比贫下中农住得宽,住得好,还是要争着修房盖屋。他们在盖屋中,想的是光宗耀祖,门面排场,舒适宽敞,或者是“换个好的风水”,还有的是为了多占用集体的木材、土地。这是对待修房盖屋问题上的两种根本对立的态度,也是在修房盖屋问题上阶级斗争的反映。
修房盖屋的先后究竟如何安排呢?是谁有钱,谁修得起就谁修呢,还是首先想到贫下中农社员的困难,帮他们先修呢?这是一个涉及到阶级观点和阶级立场的问题。
在修房盖屋问题上,不仅要先贫下中农社员,后其他社员,而且还要先群众,后干部。我们的革命干部,是人民的勤务员,处处应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重,应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但是,目前也还有少数干部不是以人民利益为重,而是以个人利益为重。他们忘记了自己的阶级兄弟,严重地脱离了群众,有些人住的房子本来就不错了,还要好上加好,好像住得不比群众强些,就不像个干部的样子。甚至有个别干部为了给自己修房盖屋,竟利用职权,占用国家和集体的财产、土地,采用一些非法的手段。这些都是极其错误的,必须坚决制止。
在修房盖屋中提倡先贫下中农社员,后其他社员;先群众,后干部,这不只是一个先后问题,而是一个阶级立场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的农村干部都应该重视这一问题,加强修房盖屋的领导。
【点评】
有关房子的“阶级斗争”
看来这房子成为人们最“扎心”的事儿,不是近几年才开始的,早在上个世纪60年代就有这个苗头了。
以上纯属开个玩笑。不过事实上,有关房子的“阶级斗争”却也并不是60年代的专利,现在仍然还存在。只不过,那时的对立阶级是“贫农”“和“富农”,现在则是“开发商”和“业主”——不管对错,姑且称它们为“阶级”。
这两者的形象一般是:前者费尽心思,追求利益最大化,时不时玩些小伎俩;后者呢,则小心翼翼,据理力争,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二者关系幻化到最后,也就俩字儿:“扯皮”。而且现在也真就是“谁有钱谁盖房子”,“谁有钱谁住房子”,远不像那个年代:管你贫农、富农、群众、干部,无论先修后盖,总归最后会有个属于自己的完完整整的房子。
这里也没有贬今颂古的意思,任谁都知道现在当然是比过去好。只不过有时候想想,这房子的“阶级斗争”将继续、长期地进行下去,有那么点心寒。
但愿只是杞人忧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