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那么几栋房子,还要分批卖,后一批房子总比前一批价格高,这已经成为近两年来开发商通用的“潜规则”,也是房价上涨的“元凶”之一。
那么,此次武汉市出台的治理捂盘新规定,能有效根治捂盘行为吗?
昨日,一些业内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新规定对打击捂盘还是有一定作用的。
但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开发商对记者说,他对规定的效果表示怀疑。他以3万平方米的漏洞举例:“总面积3万平方米的高层住宅,可能没几幢;但总面积3万平方米的小高层或者多层,就有不少幢楼。要是一开始只建了两三幢,本来可以卖,但根据新规定,可以等建够了3万平方米,再去领取销售许可证。这反而给了开发商正当的理由来捂房。”
还有人士担心,开发商可以通过销售代理暂时“接盘”(假装买,然后又“退货”),以达到捂盘目的;或者同一批房源销售一定数量后,便大幅度提高价格,让人一时不能接受,不愿买,这样也可以达到“封盘”效果。
另外,对于“捂盘被查处后,6个月内不许再卖”的规定,有市民担心,这不是正好合了开发商不急着卖房子的心意吗?6个月后就不是这个价格了。还有市民建议,那些够了条件却不领预售证的开发商,也应该进行处罚。
更多人士则认为,很难要求开发商在一定周期内必须卖出多少货,要解决“捂盘”,最终还是要落到加大供应力度方面,买房者有了更多选择后,开发商囤货也就没有意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