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积木”建民用建筑 武汉装配式建筑新政实施

长江日报 2017-04-03 08:19
【摘要】
“二环内民用建筑在土地供应时明确按装配方式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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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区、各部门应当支持开发、设计、技术研发、施工、生产、物流企业组成建筑产业联合体、大型产业化集团和龙头企业,促进传统开发、设计、施工、生产企业向建筑产业现代化模式转型升级。

各区、各责任部门应当根据本通知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违反本通知规定和相关标准及规范的行为,各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本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4年。

武汉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5日

什么是装配式建筑

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是指把传统建造方式中的大量现场作业工作转移到工厂进行,在工厂加工制作好建筑用构件和配件(如楼板、墙板、楼梯、阳台等),运输到建筑施工现场,通过可靠的连接方式在现场装配安装而成的建筑。主要包括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现代木结构建筑等。

装配式建筑是以建筑设计标准化、部品生产工厂化、现场施工装配化、结构装修一体化、过程管理信息化为主要特点的现代建筑业生产模式。

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意义

装配式建筑是我市建筑业实现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武汉市作为建筑业大市, 2016年,全行业综合产值6980亿元,市属建筑企业6982家,工程设计单位497家,其建设规模和设计实力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但是建筑业仍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且建造方式相对落后的传统产业,我市2015年全市新开工建筑面积为5196万平方米,其中产业化项目为87万平方米,仅占新建建筑比例约2%。装配式建筑将流动的露天作业区搬进了固定的厂区,用生产汽车的方式生产建筑部件,用搭积木的方式装配建筑产品,从根本上改变几千年传承下来的在现场用灰和泥巴“添砖加瓦”的生产方式,这种新型建造方式是对传统建筑业生产方式的一次脱胎换骨式的革命,它能带动我市的传统产业驶向现代化快车道。

推进装配式建筑是 “两型社会”建设和低碳生态城市试点工作的客观要求,是“让城市安静下来”和“拥抱蓝天”工程的组成部分。目前,在武汉市内源空气污染中,城市扬尘约占25%,其中,建筑工地扬尘占了很大比例;建筑业产生的垃圾,占城市固体垃圾的40%。与传统生产方式相比,装配式建筑明显减少后期使用维修费用;可节水约50%,降低砂浆用量约60%,节约木材约80%,降低施工能耗约20%,减少建筑垃圾70%以上,并显著降低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节能减排效果非常明显。

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当前我市进行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相对于传统现浇方式,发展装配式建筑可提高劳动生产率,缩短施工周期30%左右,现场工人减少约50%,它能全面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可较大程度克服传统的漏、锈、裂、堵等质量问题。同时,从业人员将向高层次、专业化的产业工人转变,劳动效率将大幅提高,建筑业整体竞争力将得到提升。

装配式建筑将成为我市实现万亿倍增的新经济增长点。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确立了“万亿倍增”的目标,提出用七年时间,实现经济总量由一万亿向两万亿跨越。我市建筑业是我市“万亿倍增”的重要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后,今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有望达到7000亿。同时,带动相关行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有效拉动我市国民经济增长,更快地实现工业万亿倍增的目标,成为我们“美丽武汉”、“美好生活”的一部分。

《通知》制定的政策依据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要求:“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缩短建造工期,提升工程质量。”并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

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正式将推广装配式建筑提升到国家层面,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方面,提出了15条意见。提出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促进建筑业与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动化解过剩产能。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和我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方针。

《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发展目标、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发展目标和发展路径。《通知》提出2017年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约300万平方米;从2018年起逐年递增10%,到2020年力争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不低于40%,约1200万平方米。《通知》要求从2017年至2020年,以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功能区为发展重点,按照二环线、中心城区及开发区、新城区政府所在地等范围逐步推进。对市政基础设施也明确了相应的内容。

第二部分明确和细化了相关优惠政策。涉及到土地出让金和容积率核算、房屋预售、财税资金扶持、政府投资项目增量成本、交通运输、支持企业转型、专项资金扶持等7项优惠政策。

第三部分对发展改革、住房保障、国土规划、技术质监、建设等职能部门提出了加强监管的要求。明确了立项、规划、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的监管内容。

第四部分对相关责任主体提出了若干工作要求,以确保《通知》各项要求的落实。

政策措施如何落实

全面落实《通知》提出的政策措施。完善专项资金支持、税收优惠、容积率奖励、提前预售等激励政策。

按照《通知》要求,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立项、土地规划、工程设计、部品生产、施工监管、项目验收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按《通知》要求,各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出台配套政策细则,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和考核机制,确保《通知》各项要求的落实。

(责任编辑: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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