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留汉大学毕业生能就业、易创业、快落户、好安居。近日来,经过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决定,11日,武汉正式发布留汉大学生毕业落户、住房、收入新政。《关于加强大学毕业生安居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武汉市大学毕业生在汉工作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3份重磅文件出台。
据了解,这是继6月发布《关于支持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后的政策升级版,其中,在全国率先出台大学毕业生指导性最低年薪标准。探索聚才武汉样本,武汉再次引领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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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信发布《关于办理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的公告》,对落户流程和条件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今日起,开始全面受理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除了窗口办理外,申请人可关注“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武汉公安云端窗口”网上办理。
公告称,根据《市招才局、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的通知》(武招才办[2017]6号),武汉市公安局决定,自2017年10月16日开始,全面受理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
申请表格下载链接 :http://weixin.whga.gov.cn/down/stu.xls
办理落户可选择以下两种渠道:
(一)网上办。申请人通过关注“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武汉公安云端窗口”( 使用手机“电子卡包”APP或“支付宝”APP扫描“http://ydck.whga.gov.cn”网站二维码),拍照或扫描上传需提交材料,网上审核通过的,可选择邮政快递寄送或到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领取《准予迁移证明》。
(二)窗口办。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到拟落户地的所在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办。有随迁人员的,5个工作日办结;无随迁人员的,材料齐全现场办结,开具《准予迁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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