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支持汉企上市
根据《意见》规定,工商部门将按照企业上市的要求,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进入武汉市上市后备企业库的后备企业建立重点联络员,为他们提供全程工商服务。积极支持各类企业开展产权交易活动,推动武汉市产权交易市场的形成。
部分金融企业当天可发照
《意见》规定,为支持武汉市金融后台服务业的发展以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建设,对金融机构拟成立的数据中心、清算中心、银行卡中心、研发中心、呼叫中心、灾备中心等金融后台服务企业提供“绿色通道”、“电话预约服务”、“引导服务”、“出诊服务”、“会诊服务”等不同形式的个性化服务。
武汉市工商局东湖分局承诺: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当天可以核发营业执照。
严控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
《意见》规定,工商部门在办理企业注销登记前,将先征询金融机构的意见。另外,对金融机构提供的有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的企业,将严格把关并进入实质审查程序,即对该企业的注册、变更、年检和注销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发现问题就立案查处。
鼓励重振金融老字号
此次《意见》明确表示,支持有关方面重新申报金融老字号,把老品牌发扬光大。
该负责人表示,此处的金融老字号是指曾经在武汉历史上存在过的有一定知名度的金融机构的老名称。
建设武汉金融中心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150年前,先后有8个国家的金融资本在汉开设过20余家外资银行分行,100年前,武汉就已经发展成为仅次于上海的中国第二大金融中心。由于金融业的发达,汉口被誉为“东方芝加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