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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屡查屡犯的机构 将取消高管人员一定期限的任职资格
连续报道的“盛鑫家园假按揭案”引起了监管高层的重视。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近日在天津调研时强调,对于按揭贷款,商业银行一定要实行“面测”制度。
刘明康说,对于按揭贷款,商业银行一定要坚持“面测”制度,要坚决杜绝假按揭问题,各监管部门要责令商业银行对发放的假按揭贷款逐笔查证,并将动态检查情况及时报告上级监管部门。对于高危机构、案件多发的机构和屡查屡犯的机构,刘明康要求要狠抓对案件有关责任人和机构的责任追究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不要只搞警告、记过、记大过,要停止发案机构的新业务和部分老业务,且不能很快恢复,并取消高管人员一定期限的任职资格。
据了解,2004年以前,大部分银行在发放住房贷款时都采取“律师见证”方式,即由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资料进行审核,银行的信贷员与贷款者可能都不用见面,一切由律师把关;而所谓“面测”,就是要由银行内部工作人员直接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进行审核。
记者发现,出现假按揭的楼盘大都采用律师见证方式。银行内部人士告诉记者,事实上,银行委托中间方———审查借款人信用资格的做法在国外也较常见,但少数律师为了个人私利,并不尽职,不去真正调查借款人的信用资格、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于是加大了假按揭出现的可能性。森豪公寓假按揭案中,不尽职的律师就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从2004年开始,越来越多的银行取消了贷款审核过程中的律师见证环节,改为由自己的工作人员直接完成客户信用审核工作。这一方面可以有效规避假按揭的产生,另一方面也给客户省去了动辄上千元的律师费。
记者了解到,工行、民生等银行都要求借款人必须当着两名以上信贷员的面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如果借款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银行规定地点办手续,信贷员也可以主动上门,但一定要见到借款者本人,还必须有面谈记录。而查询全国联网的个人征信系统已是各家银行贷前审查的必做功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