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住房租赁市场出台详细管理规定 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长江日报 2021-10-10 14:15
【摘要】
“2021年10月9日,长江日报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市房管局等八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对我市存量房改造改建后的租赁进行了详细规定。”
导航条

长江日报讯(记者冷靖华)“N+1”的各套房屋,必须配置消防设备;不得拆改或加建厨房和卫生间等处原设计生活服务设施;对于单套住房内的餐厅、过道、厨房、卫生间、阳台、储物间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单独出租,供人员居住;租赁住房承租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间房屋居住人员不得超过2人……10月9日,长江日报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市房管局等八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对我市存量房改造改建后的租赁进行了详细规定。

通知中提到,既有商业、工业等非住宅房屋改建为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在改建前应当进行房屋安全鉴定,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方能改建为租赁住房;改建应当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租赁住房应当符合消防、燃气、结构、治安、卫生、安全、节能、环保、安全供电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并具备给排水、供电等必要的生活条件。不得拆改或加建厨房和卫生间等处原设计生活服务设施。不得破坏房屋承重结构,随意增加荷载。

其次,租赁住房不得违反住宅设计规范对原规划设计房间分割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等变相分割出租。租赁住房承租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间房屋居住人员不得超过2人,但承租人与居住人之间具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及医疗护理等特殊情况的除外。对于单套住房内的餐厅、过道、厨房、卫生间、阳台、储物间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单独出租供人员居住。

此次通知中对“N+1”(即将使用面积大于12平方米的客厅或起居室改造为房间单独出租使用的模式)的管理进行了补充,强调各套房屋必须配置灭火器及消防逃生包等消防设备,一般建议放置在一套房的公共区域处,如餐厅等。

(责任编辑:亿房房产)
0
0
0

相关阅读

热门阅读

为您推荐

参与评论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

  • 武汉着社会竞争的日益激烈,家长为使孩子不输在读书的起跑线上,不惜花费重金购置一切属于教学质量好的房产。但是选不好的话又会给家庭带来很大的负担。

报名成功~客服人员将会尽快与你联系~

您还可以在 “用户中心 >> 我的订单” 实时里查看订单处理状态

确定报名
打赏
我的积分 5800
1积分 5积分 10积分 50积分 100积分 200积分
积分
打赏
  • 武汉新房
  • 热门商圈
  • 武汉地铁房
  • 武汉楼盘
  • 特色选房
  • 推荐页面
  • 武汉二手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