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招商部租的商铺,在带着工人准备装修时,却被人通知,此房早已被人买了。”昨日,读者龚女士遇到了稀奇事。
龚女士介绍,她是武汉一家服装公司的经理。4月初,她听说光谷步行街美美时尚广场有空余商铺,带人进行了一番考察后,看中了2A-001商铺。9日,她来到招商部咨询,一李姓工作人员称,此商铺系公司一负责人保留的,一直没有出售和招租,如今才正式推出来,因为位置好,很抢手。她立即决定签订租赁合同。李某热心地说,最好先交定金,在找到装修公司设计好图纸后再签合同,因为合同一签订,商铺就只有15天的免租期(装修期)。接着,龚女士用银行卡支付了4万元的定金和预付租金。昨日,她带着4名装修工人来到商铺,准备进场装修时,一男一女突然出现,对方拿着该商铺的买卖合同,称商铺系他们所有,不能装修。随后,众人来到招商部,李某承认了商铺已出售的事实。她要求立即退还相关费用,对方却一直以相关人员不在为由,将退钱时间定在了下周一。“定金发票上注明了‘三天内未签订合同,定金不退’的字样,我就是担心这个。”龚女士说。
昨日下午,龚女士在与招商部工作人员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报了警,警方介入后,招商部写下了下周一退还4万元定金的证明。
随后,记者就此事准备采访美美时尚广场相关人员,但对方以公司负责人不在为由拒绝了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