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迷的楼市在汶川地震后,又遭遇新问题。昨日,在江岸区某楼盘售楼处,购房人纷纷提出条件,要求在购房合同中写明“房屋抗震级别”。
昨天上午,家住三阳路的程雪女士到该售楼处购房,她在选好房子以后,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条款中明确注明,所购房屋的抗地震级别,否则她宁愿放弃。
对于程雪的要求,尽管售楼人员的回答是:“我市的商品房建设,都在严格执行国家的强制抗震标准,公司所售的商品房不会出现问题。”但是,购房人程雪还是因为其条款不能写入合同,放弃了这套看好的房子。
房屋抗震级别究竟能否写进商品房合同?昨日,记者为此请教了多位有关方面的专家。虽然有专家赞成其写进合同条款,但多数专家认为,应该先立法。
市抗震办公室有关人员称,我市房屋建设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开始严格抗震防震标准,不论是7、8层的砖混住宅,还是高层建筑均按抗7级烈度设防,能确保“大震不倒、中震不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