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开发商保证,会所里有健身房、游泳池、羽毛球馆等等,号称要为业主提供高雅舒适的休闲场所。可现在这会所变成了乱糟糟的营业场所。”在汉口一个小区,记者看到,一栋两层建筑的会所底层被分隔成若干门面房,分别被餐馆、干洗店、美容院和水果店占据。业主质疑,究竟谁是会所的主人?
郑先生和邻居们怀疑,会所的建设成本已经被房价“消化”,理应归业主们所有。可如今,会所不仅变了味,而且出租给商户的收益也全部流入开发商囊中。另外,会所分割出租后,油烟、噪音等也存在扰民问题。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小区一旦销售完毕,会所就“变脸”出租;一些小区虽然保留了会所,但混乱的管理、昂贵的收费也令业主们望而却步。会所产权究竟归谁所有?会所能不能对外开放?会所的经营收益应该归谁……诸如此类的争论,导致“会所纠纷”层出不穷,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都因此发生过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激烈冲突。
一些业主认为,小区会所确实有不少是由开发商独立投资建设的,但由业主分担建设成本的恐怕也不在少数。更何况,即使是归开发商所有的会所,也应当遵守售房时的承诺,由业主享有使用权,而不能任意“变脸”牟利。
武汉国土房产局产权处相关人士介绍,《物权法》里虽然对车库、绿地的归属进行了说明,但对于独立建筑的会所,并没有涉及。目前武汉小区会所都是开发商承诺给业主提供休闲娱乐的,普遍没有独立的产权证,产权归属比较模糊。但一般测绘单位并没有将会所面积公摊到业主的公摊面积里,通常产权不属于业主,但是,这一归属还要看双方事前的约定。深圳等地会所的产权证由开发商拥有。
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何新权律师认为,会所的建立,是开发商与业主在建立了商品房买卖关系后履行的一种义务。会所建成后,应根据业主的需要使用和经营。开发商对业主使用会所的收费,主要用于维持经营,但对本小区业主的收费应该比对社会人士的低。会所到底属于谁,首先应该看买卖双方的合同如何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双方就存在争议。但是,会所的经营若是严重干扰了小区居民的生活,业主一方面可以依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对于油烟、噪音等问题,也可以向相关执法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