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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搜捕购房“霸王”合同
编者按:每年的3.15期间,商品房买卖中的购房合同,成为了消费者投诉的焦点之一,而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引发各种房产纠纷的根源。购房合同中的“霸王”条款,由来已久,严重损害了广大购房者的利益。然而,不少人对“霸王”条款并没有足够的认识,因此,一些本来可以避免的纠纷就发生了,经济上和心理上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从今天起,小编将和大家来共同关注购房中的“霸王”合同,并欢迎大家向我们提供购房“霸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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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吴先生投诉称,他去年购房时,合同补充协议中列出:办理按揭的买受人,应委托出卖人办理“两证”,并在交房前付清由买受人承担的办理“两证”的相关税费及代办费。而开发商代办“两证”收费,比消费者自己去办要高出近4000元。
这两天,在我们亿房网的知识大课堂在线提问区域,也有购房者向我们反映:开发商在附加条款中,强行要求代办 “两证”,购房者如果不认同,他们就不卖,这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这些格式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开发商越来越热衷附加各种补充协议,有的一份购房合同甚至附有2、3份补充协议。这些协议均由开发商自行制定,大多都未备案。购房者既可以选择由开发商代办“两证”,又可以选择由其它机构比如中介代办,这是他们的自由,上述开发商的“霸王”条款,侵犯了购房者自由选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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