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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每年的3.15期间,商品房买卖中的购房合同,成为了消费者投诉的焦点之一,而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引发各种房产纠纷的根源。购房合同中的“霸王”条款,由来已久,严重损害了广大购房者的利益。然而,不少人对“霸王”条款并没有足够的认识,因此,一些本来可以避免的纠纷就发生了,经济上和心理上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在本周里,小编将和大家来共同关注购房中的“霸王”合同,并欢迎大家向我们提供购房“霸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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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霸王”合同中的不合理条款有多种,其中之一便是违约责任不对等。从市场交易行为来说,买卖双方应该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来进行交易;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合同条款的平等是维护双方利益的保证,然而,实际操作中并非如此。
以下是一份购房合同中的条款摘录:
合同内容:“(1)甲方须于××年×月×日前将房产交付使用,甲方若延期交房,则每迟交一个月,按乙方已付房款3%计算罚金,付给乙方作赔偿。(2)乙方若未按期限向甲方缴清房款,视为违约,甲方有权从乙方已交购房款中,扣罚10%的金额作违约金,同时不予办理进户手续。”
专家点评:双方支付违约金的额度规定不对等,违反了法律的公平原则。这应该是一般人比较容易看出的不平等条款,可是一些不深入思考的人,轻易相信它就是平等的。当最后违约行为发生后,他们才意识到其不公平性。所以,专家建议广大购房者在签定合同之前,了解哪些是“霸王”条款尤为重要,可以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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