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2021年8月19日起启用新购房合同!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1-08-20 23:03
【摘要】
“2021年8月19日起,武汉启用新购房合同。(预售)合同和(现售)合同都增加了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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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住房保障房管局、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修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有关内容的通知。

新修订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于本通知发文之日起启用也就是2021年8月19日起启用

各区房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房产交易中心、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省新建住宅工程中全面实施“一证两书”制度的通知》(〔2021〕1285号)的工作要求,经研究,现就修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WF-2020-K7201-01)示范文本中第九条“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修订为:“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合格证》《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二、《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WF-2020-K7201-02)示范文本中第十条“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修订为:“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合格证》《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三、新修订的《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于本通知发文之日起启用。

附件:1.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docx

      2. 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docx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9日

经研究,现就修订《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WF-2020-K7201-01)示范文本中第九条“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修订为:“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合格证》《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二、《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WF-2020-K7201-02)示范文本中第十条“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修订为:“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合格证》《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

(责任编辑:亿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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