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房网4月1日文 罗玮)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大多数的买房人往往只是将重点集中在房屋的产权、价格、区位、户型、楼层和朝向等方面。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往往会被大家忽视:户口,现在因为户口问题闹纠纷的也是越来越多。
今天,亿房小编就买房落户的这个话题详解一下小伙伴们最关注的问题。
关于买房落户,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买新房和买二手房。
★ 买新房落户
10个中心城区,购房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上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远城区,购房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上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2008年10 月31日前按老办法落户,2008年11月1日后按新办法落户。
具体细则如下:
1、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中心城区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2、户籍不在本市和本市中心城区: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3、中心城区农业户口人员:购买住房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可在住房地办理“农转非”。
4、远城区农业户口人员:在远城区购买住房面积超过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和总价超过30万元(含30万元)的,可在住房地申办武汉市非农业户口。
PS:武汉市中心城区是指含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等七个中心城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和东西湖常青花园的适用中心城区政策;远城区是指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
★ 二手房落户
二手房落户的条件与新房不同,条件相对来说更为苛刻,先决条件是购房者需要是挂靠在托管中心的集体户口或者是工作单位的集体户口,否则买二手房是转不了的,不管多大面积。
武汉的集体户口是可以直接转到你买的二手房里面的,不管多
大面积。当然前提是原房东必须把自己的户口牵走或者该房名下无户口。
★ 最常见的二手房落户纠纷
王先生的小孩马上就要上小学了,望子成龙的他为了想让孩子进个好点小学,也加入了购买学区房的队列,很幸运的是王先生很快就找到了中意的房子,与房主张先生签订合同上同时约定张先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该房屋内的户口全部全部迁出来。合同签订后,王先生按时付清房款,也办理了房屋转让手续,但张先生一直未将房屋内的户口全部迁出。
处理二手房落户纠纷问题是非常复杂的,户籍的迁入和迁出等均归公安机关管理,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所以法院对于此类案件是不予受理的。
公安机关在处理户口纠纷时,又受到户籍政策的限制。如果交易的二手房是卖方唯一的一套房屋,没有其他的房屋可供卖方迁入户口,那么不管之前如何约定,买房的理由如何充分,公安机关都是无法将卖方户口强行迁出的,买房也就无法迁入,张先生不迁出户口,此套学区房对王先生来说是毫无意义的。
★二手房落户时我们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预先调查核实。
最好亲自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核实。有的卖方承诺无户口,但口说无凭。一定要亲自查清楚该房屋的户口情况,如果委托中介代为核实的,应要求中介机构出具书面的核实报告,并加盖公章,防止中介与卖方联合起来“闹鬼”。
其次,在买卖合同中设定户口迁移条款和违约条款。
1.应要求卖方在申请过户登记前的特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不能约定在申请过户登记、交付了大部分房款之后。
2.预留部分房款并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在交易中预留部分房款,待卖方将房屋内的户口全部迁移后再支付该部分房款,并在合同条款中约定每逾期1天的罚金,在逾期多少时间后可以解除合同以及合同解除的赔偿金等事项。(如果王先生按照这条方法来做的话,卖方拿不到全款也会着急把户口迁出的)
3.如果卖方提出在交易完成后的一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出的话,买方则要审慎决定是否接受这样的条件。如果同意这样操作的话,应在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中直接约定卖方拒不迁移户口的赔偿责任并预留较多的房款以及约定较高的违约金,如逾期1日则按照房屋总价的万分之五计算,直到卖方户口全部迁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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