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时,合同签订稍不留神,就会引发不少纠纷。在亿房网“二手房购房天天问”栏目中,曾有不少网友就二手房签订合同事宜提了不少问题。
“我该怎么办?”昨日,一网友陈女士向本网记者求助。
据她称,自己买了一套房,和房主签合同时没有清楚讲明过户的时间期限,只是口头约定。房子是公积金贷款,由于贷款还没有还清,无法过户,房主要求推迟过户时间,陈女士同意了。过了三个多月才过户。现在由于经济原因,陈女士无力买那套房。
“是卖主先推迟过户时间,我现在不想买这套房了,能挽回自己的损失吗?”电话中,她满是疑惑的语气。
为此,记者咨询了亿房网律师顾问团资深律师游本刚。他称,陈女士现在毁约不买房,对自己不利,打官司比较麻烦。“其中,最麻烦的算是合同中的附加协议,虽然不完全是陈女士的错,但她难免要承担违约责任。”
亿房网资深购房顾问雷丹称,这合同本身就签的比较模糊,尤其是陈女士和房主口头约定过户时间。“陈女士不能履行合同,错固然不在她,但是合同本身的缺陷导致了陈女士难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几位网友得知了陈女士的事后,打电话过来帮忙出谋划策,“于情,错不在陈女士,不买房可以不赔偿;于理,陈女士属于违约,需要赔偿。”一位自称“买房高手”的网友称。
本网记者将陈女士的遭遇告诉了几位资深经纪人。他们称,这种情形他们以前也遇到过。“不过,她与房主签订模糊的合同条款,使得卖主违约无法追究责任。”他们均如此表示。
业内人士祁先生认为,陈女士的事情,说明了合同签订的重要性。“希望广大网友买房签合同时,双方约定的条款要清晰,切不可口头约定。”
资深购房顾问雷丹也表示,网友购房签合同要谨慎,尤其是附加协议要格外注意。
【相关阅读】:写购房合同条款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你知道如何签定好购房合同吗?
亿房网将继续关注陈女士的合同纠纷问题,请广大网友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