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汶川大地震之后,建筑安全已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这个问题。建筑安全不仅仅指的建筑物抗震,还包括防火、防水、防潮、防盗等方面。为了让大家对建筑安全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笔者特采访了建筑工程甲级设计机构——武汉建工科研设计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总建筑师、高级建筑师、资深专家徐红斌,请他为我们讲解有关问题。
一、建筑抗震方面的要求
据徐工介绍,房屋抗震设计是指在建房中对梁、板、柱、基础等部位提出了设防的技术要求,不仅仅是地基一个方面。
根据2002年起实施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6度及以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要求做到: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50年一遇)影响时,房屋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475年一遇)时,可能损坏房屋,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预估的罕遇地震(1641-2475年一遇)时,房屋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
根据《规范》,我国城镇建筑必须做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武汉市1989年以后对新建房屋明确提出了抗震要求,一般都是按6-7度抗震设计,其间正常建设的房屋不存在安全问题。
房子的实际抗震能力,受到三个因素的制约: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筑使用。建筑设计是指设计师必须使抗震设计达到国家标准,在源头上把好第一关;建筑施工是第二个环节,如果抗震设计都合格了,但是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会减弱建筑的抗震能力。在前面两个环节都做好了的前提下,房子的使用者如果不合理的使用,也会影响建筑的抗震能力,比如有的人随意拆除房屋一些承重构件,或者剪断钢筋等行为。
按照《建筑法》规定,如果最后房子出现安全方面的问题,相关部门会首先追究设计者的责任,然后追究施工方以及房屋使用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