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发布《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从2008年9月4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对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分1.5%、1%、0.5%三个等级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其中,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或购买144平方米以下二手住房的,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1.5%享受政府财政补贴;购买90平方米-144平方米商品住房,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1%享受政府财政补贴;购买144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的,购房户按购房款总额的0.5%享受政府财政补贴。
随着全国楼市由盛转衰,关于政府是否应该出来救市的争论不绝于耳。就在这个争论还在继续进行时,一些地方政府已经或明或暗向开发商“主动投诚”,在这个非常时刻,姑且不论地方政府插手楼市是否有效,其引起的舆论,加之先前深圳“断供门”及广州政府的“曲线救市”,其“逼宫”中央政府的局面已然形成。
中国的房地产行业涉及太多的利益方,说它是地方经济的支柱产业一点也不为过。经济发展必然有其规律,面对楼市冷热程度不同,地方政府可以在政策上给予一定的刺激和抑制,比如说利用税收、金融、土地等政策带动楼市的健康发展,又或者在市场过度冷清的时候,利用城市建设、发展配套设施等带动区域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但是,动用税收,以财政补贴形式推动楼市,既违背中央政府调控楼市的意愿,最重要的是违背社会公平准则。
从常理来说,政府介入某一行业,必然是因为其牵涉面过广,影响了大多数公众的利益,比如去年猪肉价格暴涨等。说说房地产吧,2007年全国房价普遍暴涨,脱离大多数市民的购买力,在这样的局面下,中央政府加强调控措施,并在今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价格和销量双双回落。即便如此,房价仍然“高高在上”,离普通市民的购买力相去甚远,在这个双方博弈的焦点时刻,地方政府向开发商“靠拢”,大有违背公共利益的嫌疑。
归根结底,楼市其实就像现在的股市一样,当前的楼市是买房人“信心崩盘”,而非购买力完全受到影响。大家心里都明白,西安政府的救市措施更多的是具有象征意义,是政府对于挽救房地产作为支柱行业的姿态。
西安政府介入楼市的行为,反映了某些地方政府“唯GDP论”的浮躁心理。从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说,如果一个地方政府过度依靠土地运营、房地产经济一枝独大,我们有理由认为这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是没有活力的。真正创造社会财富的企业活力不足,而让广大人民群众用血汗钱,来支撑GDP的光鲜,这是可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