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准备:
缴费项目 |
收费标准 住宅 非住宅 |
纳税 费义务人及备注 |
||
交易手续费 |
3元/平 |
11元/平 |
双方各一半 |
|
契税 (征收标准以购房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
武汉市普通住宅标准: 中心城区(含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等七个中心城区及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5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总价不超过140万元(含140万元)。 远城区(含东西湖、蔡甸、汉南、新洲、黄陂及江夏等区)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总价不超过90万元(含90万元)。 普通住宅契税征收标准:从2011年12月1日起,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别墅类和联体别墅住房除外)契税税率为3%,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为1.5%。而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 豪宅契税征收标准:主城区单套建筑面积140平米、总价140万元以上、容积率1.5以下,满足任一条件即为豪宅;远城区单套建筑面积140平米、总价90万元以上、容积率1.0以下,满足任一条件即为豪宅。豪宅契税按总价的3%征收。 |
承受方 |
||
维修基金 |
购房合同2008年11月1日到2011年5月1日之间签订的:砖混结构住宅49元/平方米,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55元/平方米,有电梯14层(含14层)以下框架结构住宅61元/平方米,有电梯15层(含)以上框架结构住宅73元/平方米。 购房合同2008年11月1日前签订的:住宅维修基金按照2%标准交存,非住宅维修基金按照1%标准缴存。 |
承受方 |
||
房屋登记费 |
80元/套 |
550元/套
|
承受方 |
|
证照印花税 |
5元/本 |
承受方 |
||
工本费 |
10元/本 |
共同承受人 |
||
以100平方米,单价10000元/平,有电梯15层(含)以上框架结构住宅,去年3月份签合同的房子为例,需要交纳的费用为:
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2005年1月1日后签订合同并备案,无抵押)的立等可取;其他的需要3个工作日(有抵押的需要7个工作日)
在现场也有一块青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公众查询系统电子屏,可以输入您的登记编号进行查询。
暂无评论
Copyright ? 2012 FDC.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武汉亿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武汉亿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10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800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71382223 举报邮箱:563391721@qq.com
相关阅读
热门阅读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