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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武汉市国土房产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作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济行业和规范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认真落实房地产经济机构备案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制度,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中的经纪行为,强化房地产经纪合同的使用与管理,建立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有关政策,从今年3月起,我市国土房产局和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开始草拟我市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研发了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资金监管计算机应用软件,设立了操作流程。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市国土房产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管部首批选择了武汉易居臣信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武汉市华明达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华明达房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顺驰置业武汉有限公司、湖北联合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等5家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试点的经纪机构代表,市商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交通银行等4家商业银行被列作首批试点的监管银行,试点交易审核窗口单位为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
试点工作于今年8月20日开始,目前已进入第二阶段,并在稳步推进中。预计在今年年底全市可以全面启动此项工作。
据统计2006年,全市存量房交易中,住宅成交45452起,成交面积366.60万平方米,再加上非住宅,一年交易资金达100多亿元。其中,全市95%的存量房交易是通过中介机构完成的,客户交易资金绝大部分由中介机构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