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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和去年,我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分别发出两道禁令,限制合同房交易,但从近一年多来市场情况看,合同更名依然屡禁不止。昨日,市局再次下达《关于严格规范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工作的通知》,规定只有父母与子女之间、夫妻之间可以更名。对购买两套以上商品房的单位或个人,所购房屋原则上不得作注销、更名处理。
合同更名何以禁而不绝?
“合同房占市场二手房房源的三成以上,是各中介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另外,通过更名,房屋中介还可以赚取高额利润,每套至少收取万余元‘转让费’。”某中介公司负责人透露。
据了解,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经纪机构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为消费者转卖商品房合同书,即名为退房,实为买受人更名,逃避国家税费进行倒房炒房炒价,赚取高额利润,或以虚假消费者名义套取银行贷款,造成市场出现期房更名时有发生。
7种情况可以更名
同时《通知》允许有7种情况可以申请更名:一是购房者因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二是购房者与开发企业发生纠纷;三是在同一项目中另换购商品房;四是购房者因房屋贷款手续未获批准;五是购房者因出国留学或定居;六是购房者因工作调出本地或患重大疾病急等原因;七是由于家庭特殊原因,属父母与子女之间、夫妻之间需要更名的。
符合以上规定的房产,在规定时限内,由本人申请,经有关方面证明审核后,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手续。
相关部门:打击炒房,防止逃税
房产部门相关负责人认为,禁止合同更名,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的需要。该规定有利于平抑房价,杜绝投机炒房,遏制少数房地产开发和中介企业违规经营,违规赚取高额利润的行为发生,保护消费者利益。另外,从国家利益的角度来说,有利于规范国家税费征管政策,防止逃避国家税费行为的发生。
业内人士认为,采用改合同的形式转让期房,极容易产生纠纷,一旦买、卖和中介三方产生分歧,房产管理的相关部门难以介入协调。而严格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制度,禁止合同更名,有利于维护房地产交易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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