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精准调控楼市政策“四步走”
多名业内人士表示,此次被新纳入限购范围的区域,均属于武汉市新城区中市场表现抢眼的区域,这种分区域升级限购的方法,既不同于往年全市政策“一刀切”,也不同于今年以来区分中心城区和新城区的做法,而是根据细分市场来进行更为精准的分区域调控,将更有针对性、效果也更为明显。
这已经是今年以来武汉第四次出台楼市调控政策。
9月1日起,武汉启动限贷政策。武汉市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购买第二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将由30%提高至40%。
10月3日,武汉在中心城区实施限贷以及限购政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购买第二套房首付50%,购买第三套或以上住房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25%,购买第二套房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禁止购买第三套或以上住房。10月6日,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由25%提高至30%。
11月15日,限贷限购政策重磅升级。暂停向本地人出售第三套房,外地人购房需缴纳2年社保或个人所得税,并被禁止在汉购买二套房。
经过此前三轮政策调控,全市房屋成交价格企稳,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得到了初步遏制,外地人来汉购房比例大幅度下降,市场趋于理性,政策效果逐步显现。
由于部分区域仍有过热苗头,武汉市于昨晚启动楼市调控“第四步”,即将限购区域扩大至3个新城区的部分区域。
新一轮调控又来了!郑州限购再升级
时隔两个月后,河南省郑州市限购政策第三次升级。
12月21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获悉,郑州市人民政府召开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升级现有限购政策,并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从明天起(12月22日)实施。
根据新政,不仅在郑州购买180平方米以上住房也要限购,而且外地人在郑州购房需提供在郑州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此外,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郑州居民,不仅要严格执行贷款金额不超过相应最高贷款限额、月还款额度不超过家庭收入60%的规定外,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将严格按照缴存余额规定的倍数发放个人贷款。
此前,18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并不在郑州市限购的范围之内,也未对外地人购房资格做出规定。
10月1日晚间,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在郑州市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的通知》规定,在市内五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内,对以下两种类型家庭,限制向其销售18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对于拥有本市户籍的购房者,拥有2套及以上房产时,只能购买18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对非本市户籍购房者来说,拥有1套及以上房产时,只能购买18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但是非本市户籍购房者可以通过购买1套房产拥有郑州户口,然后就可以购买第二套房产。
一天之后,10月3日,郑州再次加码楼市调控,要求在限购区域内,二套房贷款首付四成(此前这一比例为30%),首套房首付三成(此前这一比例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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