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炫富心理?
“不为炫耀,余料翻修墓地”
在小区建一个豪华墓地,是否有一种炫富的心理在内?这样的行为,是否会在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
对此,李伟军说,这个墓地,外人看上去造价超过100万,但整个花费在20余万元。从2005年开始,李提出把盐船山公园建设成一个以“孝”为主题的生态公园。2006年,开始修建“二十四孝”长廊,并对外开放。
李伟军认为,盐船山以孝文化为主题,将父母的合葬墓地进行翻修,符合这个主题,并不存在修豪华墓进行炫耀的问题。“人赚得再多也是社会的,我个人向来不穿名牌,也不戴名表,不喜欢这些浮华的东西。”
如果需要迁墓怎么办?
“如不能保留,将响应号召”
“该面对的必须坦然面对。”李伟军表示感谢本报的报道,感谢市民提出的一些建议。
记者了解到,1999年李伟军下葬父母时,《殡葬条例》刚刚实施。建坟时盐船山是荒芜的郊区山地,到现在已经规划成了城区,以后甚至还将成为闹市区。对此,李伟军表示,下葬父母时,自己没想到这个问题会变得如此棘手。
据李伟军介绍,看到本报报道后,他已经多次和省民政厅有关处室,长沙市、雨花区民政局等进行了接触,询问相关政策问题,“对方答复马上有调查处理意见。对此我表示将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规。”
记者问,“如果需要迁墓怎么办?”
李伟军答:“如果需要迁墓,我这里能不能保留以前小土堆的原貌?如果能够保留,对父母心安一点,在父母方面的遗憾少一点,如果不能保留,我响应政府的号召。”
相关条例
根据《湖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禁止在铁路、公路主干道两侧、住宅区新建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
或者其他坟墓。前款区域范围内已建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研价值的墓地外,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进行清理,通知墓主在规定时间内迁移、深埋,不留坟头。
此外,民政部、国家土地管理局也曾就制止丧葬滥占土地私建坟墓发出通知:土葬改革区死亡人员的遗体,在建有公墓的地方,必须埋入公墓;未建公墓的地方,有荒山瘠地的,要埋入荒山瘠地;无荒山瘠地的,实行平地深埋,不留坟头和碑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