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之后,当年给该教学楼供应预制板厂家洛水镇预制厂的技术负责人龙会权、从事建筑施工20年的洛水镇当地人何小林以及陈正德三人分别查看了现场,从废墟上尚存的钢筋水泥及倒塌墙体中发现了几处建筑隐患。
何小林称,依照施工的基本经验,学校建筑的基础钢筋必须是30#—32#的螺纹钢,但废墟上的基础钢筋是12#的圆钢。他比喻,基础钢筋就如人的脚,脚无力,自然就站不稳。
其次,作为基础的混泥土标号应该在300#-350#,但现在估计不到200#。他在现场用手刨出了残留的基础混泥土。他说:“用手都能刨掉,肯定没有300#。”
此外,他们还发现了横梁的问题。按照规定,横梁应用28#螺纹钢,但废墟横梁只用了20#的螺纹钢,且未发现有减力筋。而减力筋的最大作用就在于防震。抬空横梁虽然主筋应用正常,但辅筋应该用16#-18#的螺纹钢,但废墟上发现的却是12#的圆钢。
在倒塌的砖混构造柱中,三人发现使用水泥标号不够,水泥和鹅卵石是各归各的。“水泥标号够的话,强度和粘度就够大,能混合在其中鹅卵石,在建筑倒塌的时候,会把鹅卵石拉断。”何小林说。
他们还发现四大角之间没有拉墙筋,“至少应该是砌8轮砖一拉。拉墙筋的作用在于,增强四面砖混墙的稳定性,不至于瞬间倒塌。”此外,他们还在基础钢筋里还发现了烧结筋,就是把两根12#的圆钢通过电焊烧结在一起。这也同样不符合要求。
对此,教育部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介绍:“教育部门的态度是很明确的,一定要配合有关部门,如果最后调查出来,在学校倒塌的房屋工程中,有偷工减料这方面的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特别是对豆腐渣工程或者贪污受贿行为的,绝不姑息。”
截至27日,洛水中学的部分家长已经自发把学校围了起来,等待调查组前来调查。
体制探因:乡镇自管洛水中学并非孤例。
在需要调查垮塌原因的学校名单中,还有什邡市红白镇小学、都江堰市聚源中学、都江堰向峨中学等10数所学校,且大多数都是乡镇小学。
“学校垮塌的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有特大地震的天灾原因,也有部分是管理体制造成的。”26日下午6点,什邡市规划和建设局局长文光斗对记者表示,在建设系统工作了20年,这次大面积的学校垮塌让他反思颇多。
1988年,我国颁布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规定房屋的抗震烈度在7度。而1988年以前校舍建设,没有抗震标准的规定,而此次垮塌的房屋,有大量建筑于1988年以前。
“此次垮塌的房屋,95%建筑于1995年以前,其中又有50%建筑于上世纪80年代。”教育厅基建处戴姓处长表示。
即使建造于1988年之后的房屋,由于此次地震的烈度太大,按照我国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的规定,抗震级别为7级烈度,而此次地震的震中烈度达到11级,重灾区烈度全部超过7级,因此,现有校舍无法抵御如此高烈度地震。
“而且学校校舍有它的特殊性,一般走廊很长,跨度大,且窗户多。这样的建筑抗震性确实比一般房屋差,容易垮塌。”文光斗先从建筑特殊性的角度解释了校舍垮塌较多的原因。
“但是,”他的话锋一转,“也有很多体制原因导致学校垮塌,尤其是乡镇学校垮塌严重。”
文光斗所指的制度是指在1980年代中后期到2003年之前的十多年中,实施“县乡共管、以镇为主”的管理方式,把乡镇学校归给乡镇自管,造成了长期经费不足、管理缺位的问题。
在那段时期内,县级的建设局和教育局只对县城的建筑和学校负责。在更广袤的乡村城镇,这些专业部门的事权完全下放给乡镇级的政府,使得这些学校被屏蔽在专业部门的监管视线之外。
当时最大的问题是资金问题。
1985年开始,全国各地普遍建立乡镇财政,并明确规定,“乡(镇)财政收入由国家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组成”。
由于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来源有限,且要受上级财政的监督,自筹资金已成为乡镇收入中越来越重要的部分。1986年中国农业财政的预算内收入为44.2亿,乡镇自筹资金为27.3亿元,到1992年,预算内收入为89.6亿元,乡镇自筹资金则高达141.8亿元,远远超出预算内收入。
在这样的财政体系之下,国家财政对于义务教育的拨款时有缺口,需要各级政府补足缺口。“乡镇政府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了,自筹又困难,能够提供学校建设的配套资金肯定不足。”文光斗说。
除此之外,乡镇政府缺乏建设和监管方面的专业人才也成为一个重大问题。
“乡镇政府的说法就是,(学校)我来建,你们拿去用。建完他们就什么都不管了。”什邡市教育局计审科王姓科长说。
长达10多年的资金和管理失位,使得这些垮塌学校甚至无法找到一些基本资料,如设计图纸等。
砖混结构:危险的建设标准
“把事权下放到乡镇,将必然带来降低建设和设计标准的结果。”文光斗说。
建设厅出具的汶川地震校舍垮塌分析报告中指出,乡镇学校大量采取砖混结构,而且是外廊式的大开间,大窗口,而且房屋建横墙间距较大,楼层盖板多为预制板,因此抗侧移能力较弱。
暂无评论
Copyright ? 2012 FDC.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武汉亿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武汉亿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10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800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71382223 举报邮箱:563391721@qq.com
相关阅读
热门阅读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