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深圳律师刘尧被判刑一案正式开庭二审。此前的2008年6月,广东省东源县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刘尧判处有期徒刑4年。判决后,刘尧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采取书面的不开庭审理方式致使国内多名律师联名上书全国律师协会,由此在国内律师界引起了巨大反响。
8月13日晚,刘尧家人接到通知,原定的不开庭审理案件,将改为8月18日开庭审理,之后又因故取消。直到今天,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因代理案件替民维权被判刑
现年46岁的刘尧系广东河源人,广东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底,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派头村村民因集体土地被河源市富源水电有限公司(下称富源公司)违规占用,双方产生纠纷。刘尧得知此事,应家乡之邀为派头村提供法律服务。
富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缪寿良,缪同时也是深圳富源集团董事长。他曾在2006年排名“胡润百富榜”第68位,在“2006胡润房地产富豪榜”中排名第19位。引发本案的派头村白坭塘小组富源水电站,装机容量2.6万千瓦,总投资3.16亿元。
刘尧调查发现,富源水电站项目用地未办理农地变更审批及征地批准手续,并且东源县国土局也曾于2007年11月发文要求项目停工,但项目始终不曾停工,如今已投产发电。
2007年12月11日、17日,刘尧与村民两次前往水电站施工现场要求对方停工,双方发生争执。当年12月19日,刘尧被东源县公安局拘留,并于今年1月17日被东源县检察院批捕。
2008年6月,东源县法院对刘尧案进行一审。法院判决书称,在两次冲突中,刘尧均指挥其他村民拆毁、推倒模板,并烧毁木条,分别造成施工单位损失50615元和4780元。法院因此认定刘尧及其他两名村民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和9个月。
判决结果引发争议
2008年6月的庭审结束后,法院判决结果让国内众多律师同行大为惊讶,本案一时成为焦点新闻。而当8月10日,在获知此案二审将采取书面审理而非公开审理后,多名律师联名上书全国律师协会,要求迅速组织专家、学者和刑辩律师展开论证,就刘尧是否构成犯罪出具专家意见。
这封包括10省市36名执业律师在内的联名信呼吁,法院二审应公开审理,确保律师执业权利,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广东省、深圳市两级律协及两级司法局共四家单位在广州召开联席会议,专门研讨刘尧案。据当地媒体报道,广东省律协明确表示介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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