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这几年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会一次又一次的失败?除了住房供应模式上经济适用房失却这个根本原因外,还有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就是汪光焘当政的建设部所主导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在指导思想上无视当前的高房价现状和城镇居民的住房负担已远远超出最大承受底线(房价收入比7左右)数倍的基本事实,还继续把“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而不是“让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作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目标之一。这就像猪肉价格,如果从每斤10元左右涨到每斤50元,政府调控不是要把它拉回十几元一斤、而是说要在50多元高价的基础上“抑制过快上涨”一样荒诞不经。
实际上,中国大中城市房价暴涨的“疯狂”,已经到了让统计局也“头疼”的时候。有些城市同地段的房价,每年都以百分之几十的速度暴涨,几年下来就涨了一两倍。过去是低收入者买不起房,后来发展到一般百姓买不起房,现在干脆连白领和中产也买不起房、“望房生畏”了。但为了“平民愤,保政绩”,不少地方的统计部门在“上面”的压力下,不得不绞尽脑汁把房价涨幅数据“做”在个位数上。房价统计数据的严重失真,已经到了连国家统计局长也不得不在全国统计系统年度大会上要求,“研究改进城市房屋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这几年在建设部主政下的房地产市场和房价的调控,主要目的之一,竟然是“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汪光焘在去年12月底召开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在总结其“五年来城乡建设工作政绩”时称,由于“明确城市政府把控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等,使得“房地产市场秩序有所好转”,房地产调控“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建设部的另一负责人也在这次会议最后的总结中,把“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宏观调控的各项部署”的落脚点,放在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并说什么“总的原则是既要防止房价过高过快上涨,也要防止过快过猛下降。当前,重点还是要防止和抑制房价过快过高上涨”。人们在这些主政官员的嘴里,就是听不见一句“把房价降低到合理水平,让老百姓买得起房”之类的话。难怪有民众对建设部的如此房市调控目标提出异议:现在的房价已经让百姓高不可攀,难道政府的“调控”还要让房价继续上涨!也有人辛辣的讽刺到:这与其说是控制房价,还不如说是“稳定涨价”。
“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谬论的核心,就是认为现在中国的房价水平还没有到顶,“还有继续上涨的空间”。有的开发商就公开扬言,房价“还要涨上20年”。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建设部在“调控”房价上的“抑制房价过快的上涨”的基本思想,实质上就是通过控制涨幅,来“有序”的抬高房价。而在普通民众看来,现在中国的房价已经高到使大多数人买不起房,一些不得不买房的(住房毕竟是人类生存的基本而刚性的需求)中高收入者也成了开发商的“房奴”。如果房价还要再涨,无疑是要把普通百姓推向绝路。所以,从公众的角度来说,房价不仅不能再涨了,而且还应该坚决的大幅降下来,使房价真正回归到让普通百姓买得起房的水平。
正是由于公众和房地产上的官商对此有着完全不同的立场和角度,官商对“特殊利益”的追逐和公众对基本居住人权维护形成了空前的博弈,使得两者在房地产调控“最基本的标志”——房价的调控也采取了两种不同的“价值取向”。一方要做“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文章”,另一方则坚决要“把房价拉回到合理正常水平”。
其实,让老百姓买得起房,住得好房,是世界各国都遵循的住房政策的核心所在。在一些民选和法律体系完善的国家,如果政府未能给公众提供买得起的住房,还有可能面临被告到法庭的危险。在中国,“居住有其屋”不仅是长期以来社会公认的百姓生存权和居住权所必须的保障,而且也是衡量执政者在这个关系到民生最大利益方面治国理政水平的重要标志。对民众而言,有居则安、有产则宁。同样,“民富则易治、民有产则畏法”也成为中华历史久远的一种统治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