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十大霸王条款曝光并点评 (详见晨报3月6日报道),引起消费者强烈反应,大家最关心的是,这些霸王条款一经曝光,会不会在短时间内“灭绝”?据此,记者近日回访了武汉2005年点评的十大霸王条款(2006年未点评),发现其中七条仍大行于市。
武汉市消协投诉及法律事务部主任吴东明介绍,所谓霸王条款,就是行业中使用的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我市对霸王条款点评从2004年开始,都是从数千条投诉记录中进行筛选,归纳成300多个方面门类,最后选出反映最强烈最有代表性的十条。
2005年点评的霸王条款,涉及地产、银行、通讯、超市等行业,如针对一些信息公司主动提供短信服务,从预存话费中直接划出费用的所谓行业规定;房屋抵押贷款必须要买保险,受益人为银行等规定,均是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问题。
据介绍,这些霸王条款经过点评并曝光后,消协首先向相关行业发出劝吁函,此后一旦继续有消费者投诉,消协均向工商部门提交建议,工商部门从严处罚。
吴东明介绍,经过这几年点评,很多强势企业已经开始改变作风,条款点评取得了一定效果。
市工商局称,霸王条款不会很快被彻底消灭,相反有些会长时间存在,尤其是商业和服务业领域。消费者只要发现霸王条款,请打12315投诉举报,通过有效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
已消失的霸王条款
●购房者买保险银行受益
从前买房要贷款,都会遇到银行的一条规定:房屋抵押贷款,必须要买保险,受益人为银行。消费者对这种“房贷险”的意见非常大,经过2005年点评后,从2006年开始,各大银行已经不再将此作为强制要求,2007年此项投诉为零。
●预存网络话费不退余额
通过网络预存话费,如果中途停止使用手机或座机,余额不退还。消协指出,余额包含通讯公司未提供服务的价值,如果消费者要求退还,并愿意支付一定的手续费,通信公司即应在扣除相应成本后退还给消费者。网络通讯公司不退还余额的行为,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益,是不合法的,现在大多数通信公司已经改变这一做法。
●强行提供短信服务并收费
从前经常有这样的投诉:莫名其妙收到很多服务短信,到通信公司一查询,费用还不低,但自己从来都没有开通过这些服务,原来都是通信公司或服务台强行开通的。
消协指出,信息公司主动提供短信服务并收费构成了强制消费,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是违法之举;其次,短信服务必须以用户明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为前提;另外,用户要求取消所订购信息服务的,应按照约定时间终止服务和停止收费。目前几大通信公司均已改变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