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8.26-8.30)看点:央行,5年以上首套房贷利率不得低于4.85% 房贷升还是降?建行:将严控房地产开发贷准入标准,房贷会稳健发展;公积金政策再出新公告!“一城一控”初显成效;上半年全球房价涨幅最高城市前10名中国占9个,武汉位列二十四位。
看点一:央行,5年以上首套房贷利率不得低于4.85% 房贷升还是降?
10月8日起央行调整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房贷利率依据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确定
5年以上首套房贷利率不得低于4.85%
新 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已经于本月20日开始执行,对于广大居民关心的个人房贷利率,央行作出了特别的安排。8月25日,央行就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宜发布公告。公告明确,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2019年10月8日前,已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
央行称,此举是为了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房地产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在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过程中,确保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效实施,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基本稳定,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业内人士认为,新政出台后,个人房贷利率将保持平稳,不会下降但也不会明显上涨。
改革后,有市民担心个人房贷利率会大幅上涨,事实上不必有此忧虑。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告主要针对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仍按原合同执行。与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该负责人同时指出,2019年10月8日是定价基准转换日。在此之前,贷款银行需修改贷款合同,改造升级系统,组织员工培训,同时,采取各种方式为客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以确保转换过程平稳有序。2019年10月8日前,已经发放和已经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仍按原合同执行。
8月20日,央行副行长刘国强在国新办吹风会上明确表示,对于房地产市场要坚决贯彻落实“房住不炒”的原则,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经济刺激的手段,保持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本稳定,并预告很快将出台相关公告。
刘国庆当时强调,“房住不炒”的目标定位不能偏离,避免把房地产工具化,不把它当做刺激经济的一个手段。金融工作要落实这样的定位和要求,就得做到房贷的增量不扩张、房贷的利率不下降。这次“利率并轨”改革,房贷的利率由基准利率变为参考LPR,参考的基准变了,但利率水平不能下降。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也认为,按照目前的房贷数据,大部分银行执行的是首套房贷基准上浮10-20%,二套房贷上浮20-30%。这符合新政策要求。对目前市场来说,政策不会导致利率上行。目前看大部分城市的房贷利率、放款周期基本平稳,有轻微波动,但主流是平稳。最近央行多次要求各银行限制违规资金流入房地产,但对于正常的按揭贷款并没有政策收紧,所以整体看,平稳将是主流。
政策解读
改革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如何定价?
央行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改革后,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其中,LPR由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行报价计算形成。每笔贷款具体的加点数值由贷款银行按照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综合贷款风险状况,在发放贷款时与借款人协商约定。加点数值一旦确定,整个合同期限内都固定不变。
至于相应期限如何理解,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LPR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1年期和5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直接对应的基准,1年期以内、1年至5年期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准,可由贷款银行在两个期限品种之间自主选择。参考基准确定后,可通过调整加点数值,体现期限利差因素。
公告还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加点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因素,明确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规则,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加点数值。
如何确定辖区内房贷利率加点下限?
央行公告还称,人民银行省一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的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加点下限,结合本机构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和信贷条件等因素,明确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规则,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加点数值。
利率重定价周期是多长?
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应在贷款合同中明确。
该负责人解释称,利率重定价是指贷款银行按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根据定价基准的变化确定形成新的贷款利率水平。公告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重定价周期可由双方协商约定,最短为1年,最长为合同期限。借款人和贷款银行可根据自身利率风险承担和管理能力进行选择。每次利率重新定价时,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
首套房利率怎么算?
根据公告,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8月20日发布的新LPR中,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4.25%,5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4.85%。由于大部分个人房贷期限都在5年以上,因此按照央行公告,新发放个人房贷,首套利率应该不得低于4.85%,二套不得低于5.45%。目前,从整体情况来看,北京首套房贷款主流利率仍为基准利率4.90%上浮10%,即5.39%;二套房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上浮20%,即5.88%。所以,新规执行后,即使现有利率水平不变,也肯定符合要求。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咨询服务,依法合规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权益,严禁提供个人住房贷款“转按揭”“加按揭”服务,确保相关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同时,商业用房购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个人房贷利率重大调整!房贷升还是降?
8月25日晚,央行发布公告称,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加点形成”意味着央行同时给了银行自主调整的空间,不过央行同时限定,加点数值一旦确定,整个合同期限内都固定不变。且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新锚”LPR报价较原来贷款基准利率更低,是不是意味着个人房贷利率也将下行?在新LPR报价当天的吹风会上,央行副行长刘国强就曾明确,房贷利率虽由参考基准利率变为参考LPR,但最后出来的贷款利率水平要保持基本稳定。央行有关负责人25日在答记者问中进一步称,与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业内人士认为,无论是首套还是二套,都会和之前基本不变。此前央行也给商业银行房贷利率调整画出上下限,但没有银行“一探到底”,上浮幅度也多在10-20%,目前大部分城市房贷利率平稳。此次政策目的以平稳房地产预期为主。
新政:10月8日起个人房贷利率参照LPR
央行8月25日宣布,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
此前央行已透露过相关信息。8月17日,为引导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央行公布完善LPR报价机制,对于新机制增加5年期以上的期限品种,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为银行发放住房抵押贷款等长期贷款的利率定价提供参考,也便于未来存量长期浮动利率贷款合同定价基准向LPR转换的平稳过渡。
8月20日,新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首次报价显示,1年期LPR为4.25%,较贷款基准利率低10BP,较原LPR降6BP;五年期以上LPR为4.85%。在随后的吹风会上,刘国强预告,过几天人民银行将会发布关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公告。
根据最新公告,央行依然给了商业银行自主调整的空间,可“加点形成”,加点数值应符合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体现贷款风险状况,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全国范围内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4.85%);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计算为5.45%)。
央行称,省一级分支机构应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的信贷政策基础上,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确定辖区内首套和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借款人每年可以最近一次LPR定价与银行协商贷款利率
央行同时明确,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利率重定价周期。
央行有关负责人解释称,利率重定价是指贷款银行按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根据定价基准的变化确定形成新的贷款利率水平。公告明确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重定价周期可由双方协商约定,最短为1年,最长为合同期限。借款人和贷款银行可根据自身利率风险承担和管理能力进行选择。每次利率重新定价时,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对新京报记者表示,以前借款人申请房贷,利率也是一年可调一次。
至于LPR一月报价一次,如果长期下行的话,是否可以理解为存续期内后期房贷成本也可能减少?张大伟认为不能这么判断,因为现在不能确定长期LPR利率走势,即使LPR利率下调,银行肯定是浮动的,不会选择全周期稳定。
此外,目前LPR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如果个人房贷期限不在这一范围内该参照哪个标准?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1年期和5年期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直接对应的基准,1年期以内、1年至5年期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基准,可由贷款银行在两个期限品种之间自主选择。参考基准确定后,可通过调整加点数值,体现期限利差因素。
影响:房贷利率会保持基本稳定
事实上,在LPR新报价机制出炉时,市场就曾出现了“降息”的解读。又因房贷利率参照的LPR较原来贷款基准利率更低,个人房贷利率是否也会下行?
在20日的吹风会上,刘国强就明确回应,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房贷利率虽由参考基准利率变为参考LPR,但最后出来的贷款利率水平要保持基本稳定。“有一点是肯定的,房贷的利率不下降。”
在本次答记者问中,央行有关负责人再次强调,新规中首套、二套个人房贷利率不得突破的下限,与当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实际最低利率水平基本相当。同时,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及时确定当地LPR加点下限。与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交行金研中心首席金融分析师鄂永健表示,新机制下新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无论是首套还是二套,都和之前基本不变。同时,央行各地分支行会结合各地情况,规定加点下限。因此,新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得以保持稳定,既不下降,也不会明显增加利息负担。该举措有利于在推动企业贷款利率下降的同时,避免房地产市场过热,充分体现了不以刺激房地产为短期刺激手段的意图。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这个政策可以理解为利好,因为LPR肯定会下调,这种情况下为避免刺激房地产,只能稳定房地产利率。“如果全社会利率下调,单独房贷上涨,最后的结果只能是资金绕道进入房地产。所以此次政策目的以平稳房地产预期为主。”
他进一步分析称,之前同类型的政策是要求房贷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70%,目前大部分银行执行的是首套房贷基准上浮10-20%(约5.39%以上),二套房贷上浮20-30%。按照现在国内大部分城市针对首套房贷款的认定标准,首套房贷款的都是没有贷款过的刚需,然而首套房贷利率过高,从政策预期看,后续有降低的可能性。未来政策应该针对这部分群体有定向的平稳利率。
在新LPR报价出炉时,联讯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奇霖就曾指出,5年期报价4.85%,与1年期利差60BP,较贷款基准利率曲线的利差(55BP)扩大,5年期的LPR实际降幅偏窄,暗含了“房住不炒”,加强调控的政策原则。
点击加入武汉万人购房群群号225318688,入群的朋友70%都成功上车了!入群享购房VIP服务:
1、楼盘测评最新动态
2、资深导师实时答疑
3、置业大咖直播导购
4、免费线下陪你看房
暂无评论
Copyright ? 2012 FDC.COM.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武汉亿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武汉亿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信息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0107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8003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71382223 举报邮箱:563391721@qq.com
相关阅读
热门阅读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