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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购买经济房的市民又有了好消息。近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实行税收优惠,有资格购买经济房的低收入家庭有望少交数千元税费。
根据通知,自2007年8月1日起,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除免征印花税外,还将减半征收契税。目前,我市经济房办证时是按房价的2%和0.05%分别征收契税和印花税。如按新政策,一套20万的经济房,可少交税费2100元。
市经济适用房发展中心有关人士介绍,今年我市将建设300余万平米经济房,并保证1.6万套可上市销售,但与全市3万户以上的持证待购家庭相比,这一数量仍是供不应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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