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房价格便宜,建筑品质有保证,会不会被不符合购买条件的人“走后门”买走?昨日,市国土房产局表示,我市已全面推行经济房购房资格审批公示制度,从办理购买资格证到登记摇号销售全程公开透明,确保住房困难户优先买房。
2004年底,我市首度规定,购买经济房者必须先申请领取资格证明,房产部门要在申请人所在社区将其申报情况公示7天。截至昨日,已有1000余违规申请户在公示阶段出局。
确定经济房建设计划后,市国土房产部门及时公布项目数量、名称、地址、开发建设单位、建设规模、开竣工时间、计划安排等,“阳光”操作全部相关信息。
2005年开始,我市实行经济房网上登记、计算机公开摇号和签约网上备案,进一步从程序上保障经济房销售的公平、公正、公开。
经济房项目面市前,开发商必须在报纸和网络上公布所预售项目的房源数、户型、面积等信息。购房者登记时,登记信息也会实时发布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上。计算机系统将锁住信息,不能随便更改。
计算机摇号确定购买人顺序号,全过程都有公证人员公证,还有购买人代表、新闻媒体现场监督。摇号结果及时在网上发布。
2006年12月5日,我市选取青山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新安小区”,首次进行网上直播摇号。当月30日,武昌余家头铁机村“丽华苑”在全市首次电视直播经济适用住房摇号。
我市经济房管理办法规定,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房的个人,房产部门将追回已购经济房或由购房人按市场价补足购房款,并提请所在单位予以行政处分。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追究主要领导人责任。
房产部门工作人员在经济房购买者资格审查和监督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要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