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组刚走不久。”4月30日上午,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一位工作人员向本报记者透露,前几天,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徐绍史,带着一个调研队伍在国家的两个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都、重庆进行了为期四天的调研活动。
“部里对于这两个地方的城乡统筹试点非常重视,因为中间肯定会涉及到不少土地制度创新方面的问题,尤其是在土地流转方面,都非常敏感,这两个地方也希望国土部能帮着拿些意见,给些倾斜政策。”该工作人员说。
本报记者了解到,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四川和重庆的多名人大代表提出议案,请求中央给予两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试错权”,“以相对宽容的政策环境,保护改革创新的动力”。
调研成渝
本报记者了解到,调研组先后来到四川省邛崃市、郫县、新津县、双流县,重庆市江北区和九龙坡区进行调研。
“调研的针对性很强。”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比如在邛崃市,调研组考察了固驿镇仁寿村标准化基本农田建设和规模化经营情况,在卧龙镇杯金村和杯土村考察了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土地整理和农业承包地流转工作。
另外,在郫县,调研组考察了唐元镇长林村拆院并院挂钩项目。在新津县,考察了金华镇清凉社区土地整理和农民集中居住区,以及方兴镇花碑村土地整理和农业产业化项目情况。在双流县,考察了金桥镇昆山村拆院并院项目及兴隆镇瓦窑村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耕地保护基金发放工作。
而在重庆,调研组其中调研的重要方向之一即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以及重庆九龙镇地区实施的“承包地换社保、宅基地换住房”等项目试点。
“两地在综改区获得批准前后,在土地制度创新上都进行了不少摸索,国土资源部还是比较肯定的。”一位知情人士透露,比如,徐绍史就认为,成都建立耕地保护基金的做法,调动了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对保护18亿亩耕地,坚守耕地红线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他指出,重庆、成都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
值得注意的是,国土资源部和四川省都是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单位。而在此前的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成都市温江区被查出违规违法用地88宗4124.28亩,成为国土部的重点督办地区。
徐绍史特别强调,统筹城乡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既要解决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又要解决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在坚持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明晰产权,规范流转,切实保障农民权益。
他表示,国土资源部将一如既往支持成都的试验区建设,并将于近日同成都市共同建立探索土地制度改革的新机制。
避免改革进入“死胡同”
在试验区建设即满一周年之际,成都、重庆不断吸引着高层的目光。因为,在深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的过程中,两地必然会碰触到一些敏感问题,比如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等等。
作为推进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的“突破口”——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要在现行法规框架体系内走出一条可资借鉴的路径,实属不易。
在今年2月召开的成都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研讨会上,成都市市长助理周鸿德就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只有探索和找到了更有效的耕地保护方法,才有向国土管理部门争取调整或修改土地管理办法的可能,“否则,会把我们的改革引向死胡同”。
在研讨会上,成都市副市长刘仆用了65个字来形容改革方式:“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现实耕种和居住的土地,通过颁发土地权证,并容许其流转而具有资本的全部属性,逐步实现城乡土地‘同地同权’”。
确权、流转、收益、“挂钩置换”、耕地保护,这就是“成都方式”的所有秘密。
在这五个承上启下的环节中,确权和流转无疑是制度设计中的关键环节和改革重点。其中量化到人,成都市市长葛红林认为是确权过程中“政策性最强、敏感度最高”的重要工作——因为确权实际上就是一次权益的调整、利益的再分配。
与之呼应的一个背景是,据记者了解,到2007年底,成都市实际领到《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农户只有71.35万户,占全市承包农户的37.5%。
确权后颁证,这是一个连续动作。接下去,自然就涉及到了农村资产资本化的核心环节——流转——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等的流转。
“流转制度如果设计不好,依旧会步入‘代民作主’,容易使政府用‘看得见的手’取代‘看不见的手’的局面。”四川大学一位长期关注城乡统筹改革的学者向记者表示。
而成都所流转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据知情人士透露,原则比照相同用途类别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确定,即工业40年、商业50年、住宅70年。另外,在市场化交易方式不能充分体现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价值时,经集体经济组织2/3以上成员同意,可由区(市)县政府土地储备中心按政府制定的基准地价或指导价收购储备。
在成都常务副市长孙平看来,改革的基本取向是市场化、本质是“还权赋能”。在研讨会上,他指出:“还权”是把法律法规赋予农民的土地、房屋等要素的权益还给农民,恢复农民应有的自主权;“赋能”是让农民拥有发挥自主权的能力,使农村的生产要素与城市的生产要素一样流动起来,使农村产权真正成为资本的载体。
“‘赋能’应该说是有比较大的弹性,是改革的重点”。孙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