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面向城市低收入家庭供应的保障性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价格必须经济,让市民买得起。省建设、物价主管部门昨发出通知,明确全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利润不得超过3%。
据介绍,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物价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在项目开工之前确定,先向社会公布。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市、县人民政府直接组织的经济适用住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得有利润。
由于经济适用房在土地、建设、税费、销售等环节均享受特殊优惠,其价格比周边的普通商品房,一般会便宜30%以上。
以武汉、宜昌为例,目前武汉中心城区内商品房均价在6000元/平方米,而经济适用房均价仅2900元/平方米,不足周边普通商品房房价的一半;去年宜昌城区的商品房均价超过2500元/平方米,而经济适用房均价为每平方米16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