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一套75万元的住房,今年1月8日后买可比1月8日前买少交1.5万元契税,这是由于我市高档房标准做了微调。昨日记者从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获悉,今年1月8日以后购买的高档房标准从70万元以上提高到80万元以上,而我市目前对高档房区别征税,高档房契税是普通房的两倍、为房价的4%。
至此,我市已确定了高档商品房契税缴纳的三个时间节点,这类房产在办证时需按房价的4%缴纳契税,是普通住房的两倍。
我市契税征收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依据,1999年8月1日起,住宅房契税税率为2%。从2004年3月1日起,我市对普通房和高档房区别征税,高档房契税为普通房的两倍,当时的高档房标准定为“单价超过5500元/平方米或总价超过70万元的以及别墅”被为高档房。同时,此前单价超过4000元/平方米的房产也需按高档房缴纳契税。
由于我市房价连年上涨,2004年制定的高档房标准已不符合目前的实际情况。今年初,我市将高档房的标准提高,即小区容积率在1.5(含1.5)以下、单套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上、售价在5700元/平方米以上且总价在80万元以上以及别墅的,为高档房。据此,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在其网站上注明,合同签订于2008年1月8日及以后的房产执行新标准,属高档房的将按总价4%征收契税,此前签订合同的仍按老标准执行。